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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居倫敦前已耳聞倫敦房價之高、租房之難。要不是親身經歷,真的很難想像租個房子會要敲過12家房仲的大門、快走斷4條腿看個38間房、簽個14頁合約、繳個6星期房租押金(聽說若是學生則是6個月orz)、奉上350磅的未稅仲介費、大落落曝光兩人各3份銀行存款明細、外加2張工作合約證明,才算功德圓滿得以入住租房。前前後後與房仲搏鬥的過程,搞得比比武招親還要複雜。=_=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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